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
2012年秋季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
一、复试时间:2012年3月19日下午1:30
二、复试地点: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N106教室
三、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:
1、身份证复印件,交验原件;
2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,交验原件(应届生入学时提交);
3、应届毕业生要求递交研究生证复印件,交验原件;
4、英语水平证书、专业技能等级证书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;
5、研究成果及其他材料(发表论文、科研成果、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)。
四、体检:
1、体检地点:中关村医院;
2、时间:2012年3月19日上午8:00;
3、务必空腹参加体检。
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一张照片务必准时到中关村医院体检。
五、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:
复试小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,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能力。
面试内容:
1、外语应用能力:包括听说能力(与面试同时进行)。
2、专业知识: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,测试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、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等。
3、综合素质:主要包括专业思想、治学态度、培养潜力、创新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。
六、复试成绩计算:
考生复试成绩以100分计算,最终复试成绩以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成绩的平均值确定。复试成绩占考生录取的权重为50%,卷面考试成绩占考生录取的权重为50%。
七、拟录取名单确定:
1、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,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
2、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,并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公示7天后,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。
3、有以下之一者,不得录取:
(1)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者;
(2)复试成绩不合格者(低于60分);
(3)体检不合格者;
(4)未进行政审或政审未通过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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