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科学院大学授课团队中助教岗位工作规则
(2015年3月16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)
为了加强研究生课程授课教师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适应中国科学院大学(以下简称“国科大”)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,依据《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研究生授课教师遴选的指导性意见》,特规定授课教师团队中助教岗位工作规则如下:
1. 助教应积极学习并掌握助教相关工作的基本技能、基本知识,积极参加岗前培训,深入了解课程内容,与授课教师进行充分交流以了解课程的目的和要求;
2. 助教应全程参与课程教学的各种活动,包括备课、研讨、跟班上课、课程考核等,完成授课教师安排的相关工作;
3. 协助首席教授组织集体备课,协助授课教师制定详细的教学大纲与教学方案;
4. 联系授课教师,协调解决授课过程的各种问题;
5. 主持或邀请其他人员主持讲座类课程,负责协调做好讲座的宣传、通知等工作;
6. 协助授课教师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、阅卷和带学生上机、实习等,工作时间不少于该课程的课堂授课时数;
7. 协助首席教授进行评估课程质量,定期组织授课团队进行自评;
8. 接受首席教授或主讲教师对其工作的考核,不断提高助教工作质量;
9. 本规则由教务部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